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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ersonal Information Protection

財團法人台灣省私立鴻佳啟能庇護中心

個人資料蒐集利用處理同意書

親愛的捐款人你好:

   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,財團法人台灣省私立鴻佳啟能庇護中心(以下稱本中心)取得您的相關個人資料時,需告知下列各項:

  • 取得之目的:依法需公開徵信及需要時聯繫捐款人。
  • 取得之內容:捐款人之身分證字號(護照號碼)、聯絡方式…等。
  • 運用個人資料之有效期間、地區、對象及方式:
    1.有效期間:自同意本授權起至您終止授權為止。
    2.地區:台灣。
    3.對象:本中心。
    4.方式:電子紀錄及紙本。
  • 您提供之個人資料,您本人得親自、打電話或寫E-mail行使下列權利:
    1.查詢、請求閱覽或提供複製本。
    2.請求補充或更正,惟依法請您提出說明。
    3.請求停止蒐集、處理或運用,並可請求刪除。但另有法律規定者,得不辦理。
  • 若您在捐款時填載其他人之個人資料時,則視同已告知相關規定。
  • 自由選擇提供個人資料,不影響其法定權益。

本人已閱讀且同意上述說明事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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